科学规划教学任务和计划是落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性工作,为使各学期教学任务与计划规划得更加切合教学实际,全面满足人才培养要求,保障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任务安排分工
1、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教学任务与计划的编制和落实。
2、教学院系负责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安排每个学期各专业的教学任务,编制相应的教学计划。
3、教学单位或校外教学点负责督促落实教学任务与计划,反馈教学任务与计划执行情况。
二、教学任务安排的基本流程
(一)线下教学
1、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线下教学学时数和执行时间,安排教学周。应考虑季节、实施地点及学位容量,参照校历作出集中安排。一般安排在寒暑假。
2、开课班额设置
开课班额设为自然班单独开课和合班开课两种形式。
理论课合班一般以2—4个自然班为宜;实验课一般以自然班单独开课,班级人数若少于20 人,可以两个班合班开课。合班开课时应考虑课程相同、专业相同或相近、实践教学周次相同或有重叠等因素。
(二)线上教学
1、以学生自学为主,教师线上辅导为辅。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线上教学学时数和执行时间,学校通过网络教学平台、在线开放课程、网络课程、直播教学等方式落实线上教学任务。
(三)任课教师
每门课程必须指定相应的主讲教师。实验课、实践教学环节可在实施前另作安排。
(四)理论课或实验课上课起止周次、周学时数
1、40学时以内的课程一般安排在前(后)半学期开设,40学时以上课程全学期开设。若课程本身有特殊要求,则别做安排。
2、线下实验课开课周次应根据学校实验条件,采取集中安排方式设置。如有特殊要求,请予以说明。
(五)确定线下教学教室类型。教室类型一般分为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实验室、语音室、机房等。
1、理论课如需使用多媒体教学,请在备注栏内注明;若因多媒体教室数量有限,应先优先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
2、实验课如需使用专业机房或专业实验室,请在备注栏内标明机房号或实验室门牌号。
三、审核和管理
各教学单位或校外教学点应将教学任务安排情况及时交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教学任务落实确认后,各教学单位或校外教学点不可随意变动。教学任务和计划在执行过程中,若有调整、变更,填写《张家界学院继续教育调整、变更专业教学计划申请表》,经学校主管校长签字同意后,报继续教育学院备案并通知教学单位或校外教学点。